专家论证的结论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专项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和可行性:这包括对方案的整体评估,确保方案的所有方面都是完整且可行的。
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的符合性:专家会检查方案中的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专家会评估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的实际需求。
在论证会后,专家组应提交论证报告,报告中会提出以下三种结论之一:
通过:如果专家认为专项方案满足所有要求,可以不经修改实施。
修改后通过:如果方案需要一些修改才能满足要求,专家会明确指出具体需要修改的内容。施工单位需按照这些意见进行修改,并完成相关的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才能实施。
不通过:如果方案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需进行修改,并在修改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此外,参与专家论证的人员通常包括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