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是否在规定的建设工期内按照项目计划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建设内容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报批。
(二)实施方案落实和项目建设质量情况。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是否基本一致;各项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质量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先进实用。
(三)工程和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竣工项目工程和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产权移交以及管护措施落实情况。
(四)竣工项目工程决算编审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项目工程决算报告,是否经当地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了资金决算审计报告。
(五)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资金是否足额到位,拨付和使用是否符合县级报账制、会计核算等农业综合开发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
(六)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法人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七)项目效益完成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情况,重点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优势农产品的示范作用,带动农户增收情况。
(八)档案资料情况。计划指标文件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工程资料等是否真实、齐全、完整,是否按规定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