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照浙江省规范《DB33/1035-2006(J10905-2006)》,规范P23页,6.3剪刀撑中,第4条:设置水平剪刀撑时,有剪刀撑的斜杆的框格数量应不大于框格总数的1/3。这个应该怎么理解,最好有图解说明,谢谢。还有就是现在支模架国标2008已经出了,浙江省是否有文件,取消《DB33/1035-2006(J10905-2006)》规范?
有剪刀撑的斜杆的框格数量应不大于框格总数的1/3:如一个4横4纵大小的架体,按4横4纵设置水平剪刀撑,此范围包含的总框格数为16个,剪刀撑中杆件跨越的格数是8个,则8/16大于1/3.见图地方标准是根据当地的条件、现状制定的符合当地要求的文件,只适用于此地,更具有针对性。国家标准适用于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