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评定标准中:检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且在该期间内强度数据的总批数不得少于15。
指的是混凝土评定不能超过3个月,且该期间内的同一标号评定时不能少于15组。我这样理解不知道对不对
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划入同一检验批的混凝土,其施工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至于你说的15组,规范中绝对没有的
规范中确实有评定期不超过三个月的说法
但是那个15组 肯定是没有的
我刚大概翻看了该规范,没看到你说的这两句。
在GB50204是有提到同一组评定内,前后时间跨度不宜超过3个月,有些公司有自己的内部标准要求一定要在3个月范围内。
组数的话,应该没有15组这个说法,9组及以下一种统计方法,反之另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