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什么样的要求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第62页的附录E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要求
应该符合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2)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